(2) 人们缺乏确据常是因为他们质疑接受基督时所经历的过程。很多福音派人士和布道者强调某些公开认信的需要,例如在崇拜後走到会众前或举手。假如人们私下地接受基督,他们会怀疑他们是否需要作一公开认信或作一特别的祷告。
(3) 人们缺乏确据常是因为他们对某些罪的挣扎。他们怀疑一个真信徒是否会有这些问题。真正的问题是对人罪恶的本性、我们身处的属灵争战、神如何解救我们和在基督内成长成熟之必须等方面的无知。
(4) 缺乏确据的最基本原因是教义上的误解和接著来的对基督完满的救赎工作缺乏信心。这是说没有了解神的话语和当中对人类、他的罪、不能做甚麽换得或维持得救、神的完全圣洁、和基督工作的完满和足够这些方面的教训。
(5) 最後,人们缺乏确据常是因为他们被错误地教导说他们要视自己和己身所作的为得救的主要证据。今天这是一个主要问题。Robert Lightner 写道: 那些认为罪人必须先让基督成为他生命的主,或至少承诺如此做,方能得救者把确据放在一个顺服的生命的证据上。 MacArthur 引述这点作为一个信徒获得得救确据的唯一方法。「真正的确据来自看见圣灵改变生命的工作,不是恋恋於一些经验的记忆。」7
(1) 永生 约 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约壹 5:11-13 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12 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13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2) 所有的罪都得赦免 徒 10:43 众先知也为他作见证,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西 2:13 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 (3) 从被定罪得释放 约 5:24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罗 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4) 称义 罗 5:1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
罗 4:1-6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著肉体得了甚麽呢?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3 经上说甚麽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4 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罗 4:25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5) 拯救 弗 2:8-9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这并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赐的;9 也不是出於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6) 凭信成为神的儿女 约 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罗 8:14-17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15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16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7 既是儿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 加尔文(John Calvin) 曾用很强的语气警告说不要於我们自己,即是我们的行为或圣灵的果子找寻得救确据。他教导我们视基督为确据的客观根基。注视我们自己会产生疑惑并减损基督的拯救大工。他拒绝自我审视的看法,视之为一个危险的教义。8
跟上述 MacArthur 的意见相反,这不是所谓恋恋於一些经验,而是神话语确切的见证。 Earl Radmacher 写道: 很多有智慧的牧者坚持分辨我是否一个基督徒的基础不是我所做的,而是神话语中说到基督为信徒所曾做到并继续做的事(约 1:12;约壹 5:13)我知道我属基督,因为我相信耶稣基督是我唯一救主和自永恒毁坏赎回我者。我生命的证据不是我知道这点的基础。是神的话。神已说过。这已把事情了结。我很为一些人担心,他们出於对信徒欠缺长进和欠缺明显的基督徒样式一种真诚、有理的忧心,愿意藉著向福音添加内容来高举它。9
(1) 拯救不在乎我们的行为或优点(参上述罗 4:1-6) 弗 2:8-9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这并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赐的;9 也不是出於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多 3:5-7 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藉著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6 圣灵就是神藉著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7 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著永生的盼望成为後嗣。 (2) 拯救唯独是藉著基督的位格和工作,是神的礼物 约壹 5:5-12 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6 这藉著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7 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8 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於一。9 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10 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11 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12 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徒 4:12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上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著得救。
弗 2:8-9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这并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赐的;9 也不是出於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腓 3:8-9 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著基督;9 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
约 15:26 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
约 16:8-13 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9 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10 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11 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12 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13 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
约壹 4:6 我们是属神的,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 (2) 圣灵被称为一个恩膏。这两个描述绘画出圣灵向信徒教导神话语的事工。 约壹 2:20, 27 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27 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 (3) 圣灵向我们的心开导神的话 徒 16:14 有一个卖紫色布匹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来敬拜神。她听见了,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 (4) 圣灵领会基督的事和令我们能看透 林前 2:12-16 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13 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14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15 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能看透了他。16 谁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导他呢?但我们是有基督的心了。
弗 3:15-19 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从他得名。16 求他按著他丰盛的荣耀,藉著他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17 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叫你们的爱心有根有基,18 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19 并知道这爱是过於人所能测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满的,充满了你们。 (5) 圣灵藉神的话令我们心中确信我们是神的儿女。对於约壹 5:11 所应许藉相信圣子得他之内的生命的见证,其实就是圣灵在神话语中作见证的讯息。 罗 8:15-16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16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约壹 5:7-11 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8 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於一。9 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10 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11 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
原则 2:我们须从对圣经事实的信心得出确据,而不是由我们的行为。行为或在我们生命中出现、作为神的恩典的的结果、合乎圣经的改变能确认我们向神的生命的真实。可是我们要极为小心以如此主观的原因作我们确据的基础,因为当一个信徒没有团契生活他会有非信徒的外表,特别是当这状况维持很长时间。 林前 3:1-4 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2 我是用奶喂你们,没有用饭喂你们。那时你们不能吃,就是如今还是不能。3 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纷争,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著世人的样子行吗?4 有说:「我是属保罗的。」有说:「我是属亚波罗的。」这岂不是你们和世人一样吗? 若我们依靠行为或顺服的生命来证明我们已蒙拯救,则我们面对这麽一个两难题:即便我们如今过著顺服的生活(拯救的所谓证据),这於将来仍有机会改变。若过些日子我们果真不再顺服地过活,则这证明(基於上述论调)我们如今并非真基督徒(纵然我们有顺服的生活样式)。所以现在的顺服永不能证明我们的信仰,即是我们永不能有确据。 重生後的表现不是得救确据一个可靠的基础。圣经明确警告说不要将确据或与神的真正关系建基於表现。作为一个例子,留意太 7:13-23 。假先知一般披著羊皮到来。留意 - 他们看来不错!他们做所有对的事。他们看似「模范基督徒」,教会的柱石。(这儿说果子不是指这些人的行为,而是他们的教导 - 见太12:31-37 。)但他们从不信靠基督;他们与他之间没有生命的关系(23 节)。反而,推而广之,他们在信靠自己(22 节)。他们的表现看来很好。事实上这引导他们作出「我们与神有好的关系」这结论。但他们被骗了。他们太迟认识到得救确据是不能建基於表现的。10 合适的基督徒生活永远不应成为得救确据的基要理由。相反,建基於救主的功劳和足够性、并信徒於基督内的新生命的得救确据必须是合适基督徒生活的基要理由。 西 3:1-4 所以,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2 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3 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4 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 正如约翰在约壹 1:6-7 表明,像基督的行为是与神真正相交的证据,而这样的人是真在光明中与主同行。 约壹 1:6-7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7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然而,合适的基督徒生命不一定是与神真正相交的证据,因为当信徒於一段很长的时间没有团契生活他们会现出属肉体的行为,好像非信徒的样子。正如之前提到,使徒保罗於林前 3:3-4 以「和世人一样」描述属肉体的基督徒时说到这点: 3 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纷争,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著世人的样子行吗?4 有说:「我是属保罗的。」有说:「我是属亚波罗的。」这岂不是你们和世人一样吗? 和世人一样地行就是像那些不认识救主的人那样行。使徒没有对他们已蒙拯救这事实提出怀疑或否定。他肯定自己对他们已蒙拯救的确信,但他们正照著肉体行而不是照著神的灵行。这令他们看起来像自然人般行事,像没有基督拯救大能的人,虽然事实上他们是在基督内,又有圣灵的内住。 林前 1:2-9 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3 愿恩惠、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4 我常为你们感谢我的神,因神在基督耶稣里所赐给你们的恩惠;5 又因你们在他里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识都全备,6 正如我为基督作的见证,在你们心里得以坚固,7 以致你们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的,等候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显现。8 他也必坚固你们到底,叫你们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日子无可责备。9 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他所召,好与他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
林前 3:1 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
林前 6:19-20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20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有时像林後 13:5 那样的经文被用来支持「必须检视我们的行为以证明拯救」这说法。这是不幸的,因为这单是截取一句的片面理解,妄顾上下文和这段在哥林多後书保罗演辩之中的意义和目的。 林後 13:5 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 MacArthur 是这种错误的一个例子。他写道:「对一个人是否得救的怀疑并无大错,只要它们不是被重视至入了迷。圣经鼓励自我审视。怀疑必须被正视,诚实和合乎圣经地对付。」之後,他引述林後 13:5 并作结:「这劝诫在当代教会中正极被忽视和常被推搪去。」11
但这是否此段经文的正确解释?保罗是否就得救确据这目的叫信徒审视自己?上下文告诉我们不是的!以下是采取这立场的一些理由:
(1) 正如在哥林多前书,保罗肯定他们已蒙拯救的确信。他一刻都没有怀疑他们的得救,这在上面提及的经文中是很清楚的。
(2) 即使保罗是叫他们审视自己以求确据,他也不是叫他们审视其行为以求确据。基於圣经的明确教导,假若真要审视甚麽,就只会是他们信心的对象。他们是否真正信靠基督,而非某种论行为的系统?
(3) 他确实叫他们审视自己,但从第三至七节的上下文可见他心中有另一目的。因为一些假教师的影响,有人正质疑使徒事工的权柄。比较林後 11:1-12:21 ,那儿使徒针对假教师的指控为其事工自辩。第三节说到他们就基督藉保罗说话要求证据。於第五节保罗表明他们所要求的证据就在他们里面,因为他在信仰里成了他们的父亲。 林前 4:15 你们学基督的,师傅虽有一万,为父的却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稣里用福音生了你们。 证实保罗事工的稳妥方法是审视他们自己的信仰,因为他们对「我们的信心是真实」这信念带著保罗作基督代言人这事工的真实性的证据。他们认识救主吗?认识。他们是如何认识救主的呢?是藉著保罗的事工。他不相信他们是假货,知道他们不会就他们本身的信仰达致另一结论,而这将显出他亦通过了测试。这正是林後 13:6 所要说的:「我却盼望你们晓得,我们不是可弃绝的人。」
记著神给我们作得救确据根基的是他的话,就是清楚在约壹 5:11-13 宣告的、他的见证。 11 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12 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13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每个信徒作为神的儿女都是个管家,神托付予他时间、才干(包括属灵恩赐)、神的真理和钱财等方面的管家职份。管家是个为他人打理财物或设备的人。这代表甚麽呢?使徒保罗教导我们「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神要我们为如何履行管家职份负责,有一天我们要就如何活神给我们的人生交账。这是林前 3:12-15 所要说的: 12 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13 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14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15 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象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留意这儿说的对比。因著耶稣所作的,信徒是在天国了;但要就他如何活神给他的人生和如何用神给他的恩赐交账,为要判定奖赏。让我们再听听 Radmacher 对此有何意见: 正如我所写下的,我在神眼中一无缺欠和完全,因为全能的神透过耶稣基督看我。这没有可妥协处。认识耶稣基督的人没有一个会出现在启示录第 20 章的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判。信徒反而要出现在基督的审判座(Bema)前为其行为受审(林後 5:10)。要留意的是,无论已重生者或无重生者都会为其行为受审。无重生者会为其行为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审判的结果就是阴间中永远受各种刑罚。已重生者会为其行为在基督的审判座前受审,审判的结果就是奖赏或没有奖赏。12 在第七课我们会详细论及基督的审判座,但现在而言,认清「固然我们在救主内进天国是稳妥的,但我们更有一美妙的管家职份,是每个信徒各自负责的」就足够了。我们需要的是靠赖神的恩典操练敬虔,这带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 提前 4:7-8 只是要弃绝那世俗的言语和老妇荒渺的话,在敬虔上操练自己。8 操练身体益处还少;惟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
7 Robert Lightner, Sin, The Savior, and Salvation, Thomas Nelson, Nashville, 1991, p. 246 quoting John MacArthu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 p. 23.
8 Charles Bell, Calvin and Scottish Theology: The Doctrine of Assurance, Handsel, Edinburg, 1985, p. 28.
9 Earl Radmacher, TheGrace Evangelical Society News, Vol. 10, No. 3, May-June 1995, p. 1.
10 Rich Christianson, The Grace Evangelical Society News, Vol. 9, No. 1, January-February 1994, p. 4.
11 John F. MacArthur, J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 Zondervan, Grand Rapids, 1988, p. 190.
12 Radmacher, Vol. 10, No. 3, pp. 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