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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the world comes to study the Bible

第三課: 永恆保證的確據

引言

在信徒擁有得救確據並知道他已被拯救後,對拯救的永久性仍會有疑問。一旦藉信靠基督為罪死在十字架上這功勞而得蒙拯救,信徒會否失去其拯救?會有甚麼我們所行的令我們失去拯救嗎?答案是「不」!為甚麼呢?因為聖經清楚確認我們藉著信心得到神的力量保護這事實。信心帶我們到跟神有一充滿恩典的關係之中,這關係是神給我們的禮物,藉著他愛子的功勞而來。我們是因他的而非我們的功勞得救。彼前 1:5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弗 1:6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弗 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下七個進路確立信徒永恆保證的說法,就是因神的大能和基督位格和工作的絕對充足性而對永生有確據。
 

從「三一神」推論

信徒永恆保證的第一個論據來自三一神的三個位格相配合作工令我們於基督內穩妥。

從聖子的角度而言

羅 8:31-39 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33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34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35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36 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37 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38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39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 8:34 的宣告:「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是作為 31 至 33 節中提問的回答而發出,它又為 35 至 39 節的提問和宣告預留伏筆。可是,第 34 節的目的是顯示信徒的絕對保證。有兩個關乎聖子神的理由被提出:

(1) 基督作為我們的贖回者和替代:藉著他的死,基督除去了將人從神分開的阻隔。人的罪和神的聖潔兩者之別成為罪人和神之間的阻隔,但這阻隔已被十字架廢去了。因此,神能藉我們信靠基督稱我們為義。以下經文宣告這真理。羅 3:23-28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4 但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27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是乃用信主之法。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羅 5:1,8 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8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希伯來書指出基督的死是唯一有用的祭,並且只一次即永遠有效。來 9:11-14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12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13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14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來 9:26-28 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28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來 10:12-14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13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2) 基督已升天並坐在神的右邊。羅 8:34 的第二個論點關乎救主的升天和他於神右邊的位份。他坐在神的右邊,於我們犯罪或被指控時作我們有力的辯護者和代求者陳明我們的案;並藉他已完成的十架大功(它令我們與神復和)為我們代求。啟 12:10 我聽見在天上有大聲音說:「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

羅 5:10-11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來 7: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約 17:11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象我們一樣。

從聖父的角度而言

聖父的神聖已完全地因他兒子的死得以滿足。藉著我們在天上的父的保護,我們蒙以下數項所保守:
    他主權的旨意
拯救視乎神令它發生,不是我們。沒有事物,包括我們的罪,能挫敗神永恆和出於其主權的旨意。他是決定了我們因著恩典藉著對他兒子的信心得救。由於聖父的神聖已完全地因他兒子的死得以滿足,他可以公正、又令那些藉信心接受他兒子者得以稱義。弗 1:3-6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4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5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份,6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他對聖子的愛
我們得蒙保守,是為聖子和他為我們的罪所作的完美聖功之故。信徒是「在那蒙愛者內」,就是一個神的愛常存之處;而沒有甚麼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參上引弗 1:3-6)。羅 8:39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約 17:11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象我們一樣。

    他管教的工作
聖父管教的工作證明我們犯罪時仍是他的兒女。他不是放棄我們,他管教我們。來 12:5-11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6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7 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8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9 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10 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份。11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

林前 5:1-5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2 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3 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象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4 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5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林前 11:30-32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罪不改變我們是神的兒女這關係,但卻會影響我們跟神的團契、我們與神同行的親蜜程度、我們事奉他的能力、並我們於未來神的國度中得到的賞賜。林前 3:12-15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13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14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15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象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他主權的大能
任何人或事都不比聖父大。就是說,沒有人或事能挫敗神要拯救我們的決定、或是將我們從他的愛與關懷除去(參羅 8:31-39)。彼前 1:5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猶 24 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

林後 5:17-19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18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份賜給我們。19 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從聖靈的角度而言

    他於「聖靈的洗」的工作
「聖靈的洗」是聖靈一項工作,他藉此把信徒與基督的身體結連起來,叫他們與基督的位格和聖功相認同。假如信徒會失去救恩,則基督的身體能夠和會成為殘缺。這不是聖經的教導。對充滿紛爭、嫉妒、淫亂和醉酒的、屬世的哥林多教會,保羅宣告:「這豈不是你們和世人一樣嗎?」(參林前 3:3)可是,他確認他們已得救這事實並聖靈在他們生命中的臨在。林前 12:12-13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13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林前 3:1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

林前 1:2 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

林前 6:19-20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他使信徒重生的工作
重生指我們獲賜與屬靈的和永恆的生命,就是它們令我們於基督內成為新造的人。這永不會改變。首先,它是基於聖子的聖功,不是我們的行為。第二,正如肉體上的出生令一人永遠成為他父母的兒子,屬靈的出生也是一樣。林後 5:1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多 3:5-7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6 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7 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

約 3:3-8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4 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6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7 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們不要以為希奇。8 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約 3:16-18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如上述,神不放棄不聽話的兒女,而是管教。有時管教甚至到了肉身死亡的地步,可是信徒仍是他的兒女(參上引來12:5-12)。

    他內住的工作
這是指聖靈內住於信徒內這恩賜,是我們的主應許的永恆內住。聖靈已永久被給予,而給予的唯一條件是對基督的信心。約 7:37-39 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38 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39 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

約 14:16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林前 6: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雅 4:5 你們想經上所說是徒然的嗎?神所賜、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嗎?

    聖靈作為一個印記
這是從「內住的聖靈對信徒而言是甚麼」這觀點描述聖靈。印記於古代是 (a) 一個已完成的交易(即我們得救);(b) 擁有權(我們是屬神)和 (c) 保證(因只有被授權者能弄破印記)的標記和證據。這裡有弄破印記的權力者是神而他已應許不會如此做。弗 4:30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林後 1:22 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故此,保羅宣告即便是屬世的哥林多信徒們也因「於基督內的拯救」這已完成的交易而屬乎神。林前 6:19-20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聖靈作為一個憑據
這形成「聖靈對於基督內的信徒而言是甚麼」的又一景象。正如對一所房屋而言憑據協定是買家的承諾謂會購買該房子並付上全費,聖靈是神對我們穩妥得救的個人承諾和保證,應允我們「更多福氣還在後面」:我們將接受拯救的終極和永恆祝福。以下經節中「憑據」這名詞指一個協定般的承諾。弗 1:14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林後 1:22 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

從「信徒的位置」推論

聖靈的洗將信徒與基督聯合起來。這成為信徒新的位置。諸如「於基督內」、「於被愛的內」和「與基督」等字句於保羅書信中被用上很多很多次,就是指這概念。這叫我們關注到聖經強調我們藉「於基督內」這位置(也可說是「跟基督的聯合」)得救和被神接納。弗 1:3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弗 1:6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弗 2:5-6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6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西 2:10 你們在他裡面也得了豐盛。他是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

提後 2:11-13 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12 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13 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這不只是一個有保證的地方,更是有雙重保證的地方!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是我們將來得榮耀的保證。西 3:3-4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4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

從「邏輯」推論

很簡單說,假如神於我們還作罪人時(於得到救恩前完全與神分隔和與神為敵)已願為我們做那麼多,如今我們已與他復和、作為他的兒女、於基督內稱義,他豈不要為我們做更多?羅 5:8-10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憤怒。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羅 8: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從「神的恩手」推論

主給了我們一個獨特和奇妙的應許,就是任何人(這當然包括撒旦和我們本身)都不能從子或父的手中把我們奪去。聖經告訴我們說我們是在神的手中,這處有完全的保障,因為他比萬有都大。約 10:28-29 我又賜給我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29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從「時態」推論

數處新約經文中用上的完成時態亦指出對信徒的保證。希臘文中完成時態的意義和聖經文理、類比相結合構成對信徒的保證又一論據。完成時態指一個行為或一件事件已於過去完成但現今其後果仍存在並發生效力(即相對於說話者的時空而言)。它指向事情現今的境況。以下使用了完成時態的經文強調信靠了救主的信徒「已蒙拯救」這狀態(譯者按:中譯較難顯示時態的運用)。約 5:24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羅 5:2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林前 1:2 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

弗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從「恩典」推論

這論據簡單說來就是如此:新約清楚指明我們是因著恩典藉著信心得救,就是相信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並且拯救不是屬乎人的工作或我們所作的義行。可是,假如在已信靠基督的位格和工作後我們仍會因所作或沒有作的事失掉救恩,那麼歸根究底我們是因行為得救。這是違反新約神學(亦參羅 4:1-5;11:6)。弗 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多 3: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從「甚麼罪」推論

從這方面探討我們提出這問題:「甚麼罪令一個信徒失去救恩?」罪,任何罪都虧缺了神完全的聖潔。每個人,不論其成熟程度或與神關係如何,都離神所定的完美標準很遠。我們生命中全都有一些虧缺了神榮耀的事,即是一些罪(縱然它可能未被知悉)。約壹 1:8-10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那麼,我們在哪兒畫下界線呢?那些相信我們會失去救恩的人把罪歸類時彷彿是說神放過一些罪而審判其他罪。事情變成取決於程度,而問題出現了:「我們要壞至怎樣才失去救恩?」哪罪會帶來此後果?人們常把罪歸類成不同程度,但他們的分類與從神的角度看事情常有距離。箴 6:16-19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17 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話、流無辜人血的手、18 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19 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

問題經文

那些常被解作信徒會失去救恩的經文又如何呢?我們不能於這課程中處理所有這類經文。可是,大致上說我們可顯示出它們沒有一段教導說我們會失去救恩。這只要考慮經文的上文下理、整個新約的脈絡或是「信仰類推」的釋經原則就會清楚。

信仰類推

信仰類推是一個釋經原則:我們應以意義明確的經文幫助了解意義隱晦的,反之則不可。我確信那些認為我們有可能失去救恩的人是違反了這原則。

他們有以下兩點沒遵守這原則:

(1) 他們對福音的認識是建基於意義隱晦的經文,而不是眾多意義明確的經文。

(2) 他們丟棄了意義明確的經文的正確詮釋,反而靠對困難經文的錯誤理解來分析意義明確的經文。

困難經文的分類

困難經文(那些被指是表明信徒會失去救恩、或被用來指出某些信徒從未真正得救、或他們不會幹這事那事的經文)實際上是屬於下列類別的一或多項,而並非論及永恆保證這題目:

(1) 討論 Bema (基督的審判座)的經文,是就失去賞賜這潛在後果告誡信徒,而非在討論失去或缺乏拯救。林前 3:12-15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13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14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15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象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林前 9:25-27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26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2) 就神當信徒拒絕回應他的恩典時於這現世中管教的嚴厲告誡我們的經文。林前 3:16-17 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17 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

來 6:1-6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2 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3 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4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5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來 10:23-31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24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25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27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29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3) 以「是神的兒女」來描繪「我們是誰」的本質的經文,就是那些因此必須形容我們為神兒女的經文。這包括一些描繪非信徒的本質和境況的經文:提及非信徒本是為了鼓勵我們過聖潔生活、活得如我們(藉與基督聯合)所成的新人般。這些經文沒以「失去救恩」恐嚇我們,它們亦不對我們得救表示懷疑。它們挑戰我們於基督內活得如所應份的一般。例如,比較弗 5:1-12. 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3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4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5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份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6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7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伙。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象光明的子女。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12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

約壹 3:6 的議論。

約壹 3:6-10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壹 3:6 出現的上下文中約翰正舉出「信徒不應犯罪」的理由。這兒他舉出一個又一個理由,不是在懷疑我們的得救,而是鼓勵信徒們行在光明中。約壹3:6 是否解作「住在基督內、緊緊依靠他的信徒實在永不犯罪」?這想法跟約壹 1:8, 10 和 5:16 相矛盾。因為我們的軟弱和這生中的不完美,即使住在基督內的信徒也會犯罪。那麼約翰所指為何?

舉一例子,比如說一個小孩於超級市場中偷了一包吹波膠。當母親發現了,她說:「我們家庭的成員不偷竊。明白嗎?」這合道理麼?那家庭的一個成員剛剛做了那件事。這母親在說甚麼呢?她在說偷竊違反他們家庭的道德標準,因此,那小孩要得到教訓,不再做那勾當。她不是說她真的東奔西走查證過家庭中從沒有人偷竊。她在指出他們家庭的道德標準,作為兒子改過的動力。

約翰只不過在告訴我們說「標準如此」,好叫我們不犯罪,並且我們需要按神的計劃而行。他不是在否認信徒會犯罪或是他們會跌進犯罪的樣式。為著更清楚確立這觀念,這經節後立刻有更多反對信徒在生活裡犯罪的理由和例證。

另一鼓勵信徒的說話是第 9 節:「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這不是在說信徒沒能力犯罪。如此理解會和上述各經節相矛盾。

大部份人認為約翰於這節表明基督徒沒能力犯罪或不會慣性地犯罪。這是否約翰的意思?不是的。我不相信這是約翰所要表達的。"Practices" (譯者按:即和合本中第 8 節開首的「犯」字)是個帶誤導性的翻譯。假如這是約翰的意思,那麼用在下列兩節的希臘字 prasso 會更能把它清楚表達出來。約 3:20 凡作(prasso)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約 5:29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prasso)惡的復活定罪。那末,約翰在說甚麼?「不能」這字不永遠指沒能力。它也可解作不願意。以下新約經文表明這點:路 11:5-7 耶穌又說:「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裡去,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6 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來到我這裡,我沒有甚麼給他擺上。』7 那人在裡面回答說:『不要攪擾我,門已經關閉,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

路 14:20 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可 1:45 那人出去,倒說許多的話,把這件事傳揚開了,叫耶穌以後不得再明明地進城,只好在外邊曠野地方。人從各處都就了他來。

可 6:3-5 「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嗎?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裡嗎?」他們就厭棄他。4 耶穌對他們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5 耶穌就在那裡不得行甚麼異能,不過按手在幾個病人身上,治好他們。

林前 10: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約壹 3 在說,因為我們由神的本質得生,我們必不願犯罪。這跟(在羅 5:20-21 的宣告後的)羅 6:1-10 十分相似。

比如說一個醫生告訴一位有喉嚨問題的抽煙者:「你不能再抽煙了。」這並非說那人沒能力抽煙,而是考慮到對身體的不良後果,他不應再抽。

從大衛王的生平(神稱他為合其心意者)可清楚見到,信徒能、亦的確會墮進嚴重的罪裡,甚至是長期如此。鑒於基督的信徒們在主內所擁有的一切,說他們活在罪的權勢下如同不信者般是不合邏輯並矛盾的。這說法連帶著極嚴重後果,包括「至於死的罪」這可能,就是神管教以停止犯罪的樣式。林前 11:27-32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約壹 5:16-17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17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帶著生命中已知罪惡生活的後果

鑰節:詩 66:18 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

詩 32:3-4 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4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

約壹 1:6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1) 生命中失去跟主的團契並失去聖靈的監管和他的果子(參約壹 1:5-7)。罪令聖靈擔憂、消滅他的感動(弗 4:30;帖前 5:19)。罪影響我們的禱告生活(詩 66:18)、我們的見證(徒 1:8)、研讀聖經(林前 2:10-16;弗3:16),即信徒生命中聖靈所有的事工。聖靈的工作由賜能力變為指明罪惡,等等。約壹 1:5-7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訊息。6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弗 4:30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帖前 5:19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詩 66:18 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

徒 1:8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林前 2:10-16 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11 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12 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13 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14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唯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15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16 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

弗 3:16-19 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17 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18 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19 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 (2) 哀傷、失去喜樂,因為我們被罪性控制著。 詩 32:3-4 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4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 (3) 失散或浪費我們屬靈上、知識上和身體上的資源。 弗 5:18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4) 做出屬肉體的事,並帶來它們糟透的後果。 加 5:19-21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奸淫、污穢、邪蕩、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21 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加 5:26 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5) 神的管教,神的手重重落在我們生命上以改變我們。 來 12:5-10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6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7 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8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9 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10 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唯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份。

林前 11:29-32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詩 32:4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 (6) 人際關係被破壞,令身邊的人(特別是自己的家庭)痛心或受傷害。 加 5:15 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來 12:15 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 (7) 向世界失掉見證,不榮耀神。 彼前 2:12-15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13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14 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15 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

彼前 3:15-17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16 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17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彼前 4:15-16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16 若作為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 (8) 於基督的審判座前失去賞賜。 林前 3:12-15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13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14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15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象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林後 5:10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持續和公開地叛逆神的後果

於以上經文之外更加上下列經文:

(1) 神重重的手更嚴厲的管教。 詩 32:4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

來 12:6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2) 罪的持續或會令教會需要採取行動,甚至斷絕交通(林前 5)。 帖後 3:6-15 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7 你們自己原知道應當怎樣效法我們,因為我們在你們中間,未嘗不按規矩而行,8 也未嘗白吃人的飯;倒是辛苦勞碌,晝夜作工,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9 這並不是因我們沒有權柄,乃是要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效法我們。10 我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11 因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在人不按規矩而行,甚麼工都不作,反倒專管閑事。12 我們靠主耶穌基督吩咐、勸戒這樣的人,要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13 弟兄們,你們行善不可喪志。14 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15 但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

太 18:17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3) 神的管教至肉身死亡的地步。 林前 11: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約壹 5: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肯定地,信徒於基督內是穩妥的,不會失去救恩;這救恩是救主(他如今得勝地座在神右邊陳明我們的案)已完成的聖工達成的。但現實上,正如聖經所示,除非信徒維持團契並憑信心對付他們生命中的罪,他們會如大衛般跌進嚴重的犯罪光境。這會發生也許是因為那人從未真正得救,但經常可見真正的原因是那人沒有住在神的靈的生命和大能中。

我們希望這課對信徒永恆保證的探討對你有幫助。明白上述保證,目的是一個鼓勵我們過神聖生活的確據,叫我們不會粗忽地過活、或不視救主為理所當然。記著,神是我們天上的父,為著愛他子女們的緣故會施行管教,令他們轉回自己。

使徒把他的信心押在神恩典的信實上。縱使一些人認為這是指神把恩賜給予保羅,我相信保羅所押上的(字面上就是「訂金」)是他個人對「基督已完成的聖工是其得救的根基」所抱有之信心。保羅自信這會被保存,直至生命一切的危險和失敗隨著主回來成為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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